第十二條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(fā)生的爭議,由當事人雙方協(xié)商解決;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;協(xié)商或調解不成的,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: 1、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; 2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 第十三條、幾項具體規(guī)定 1、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,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(xiàn)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,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(大寫)元(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)。 2、施工期間,甲方將處屋鑰匙把,交給乙方保管,工程竣工后,甲方負責提供新鎖把,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。 3、施工期間,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:上午點 分至點 分;下午點 分至點 分。 第十四條、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、附則 1、本合同經(jīng)雙方簽字(蓋章)后生效,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。 2、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。 3、本合同一式份,雙方各執(zhí)份。 4、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,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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