貸款金額:1、不高于按照借款人、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(shù)(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,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)確定的貸款限額; 2、不高于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; 3、不高于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,其計算公式為: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(shù)×規(guī)定比例(50%)×12個月×貸款期限; 4、不高于最高貸款額度。 注: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,是以借款人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(jù);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,是以借款人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,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統(tǒng)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依據(jù)。 貸款比例: 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(含90平方米)以下的家庭,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,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; 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,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%。 |